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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LE第九届中国教育后勤展览会 倒计时:0 天
日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提出并归口管理的《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下发。
规范由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委员会、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旨在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要求,在教育信息化2.0发展中,应对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的发展需求,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化发展实际,以标准规范促进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指导全国各高等学校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营造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信息技术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服务水平,提升科学决策和教育治理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规范给出了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组成,规定了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信息素养、应用服务、网络安全和保障体系的通用要求,适用于高等学校开展数字校园及智慧校园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实施。
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是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的要求下,对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业务和校园环境进行数字化建设,支撑各业务开展智能化应用的整体工程。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业务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智能技术,实现高等学校在信息化条件下育人方式的创新性探索、网络安全的体系化建设、信息资源的智能化联通、校园环境的数字化改造、用户信息素养的适应性发展以及核心业务的数字化转型。
高等学校数字校园是物理校园的数字化转型和扩展,数字校园应基于校园的具体业务进行流程梳理和实体校园数字化,以提升校园整体的运行效率,实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顺利开展。
高等学校数字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是承载数字校园的基础和物理形式,一般包括校园网络、数据中心、校园卡、信息化教学环境、信息化育人环境、虚拟空间环境等,基础设施为各类信息化应用提供技术、设备和物理环境支持,是数字校园的基础。